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

冀药安(2003)441号

关于对药品检验用实验动物管理意见的函

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:

    省科技厅和省技术质量监督局已于2001年1月2日以冀科财[2001]1号颁布了《河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》,鉴于药品GMP认证对药品检验用实验动物要求与《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》的规定一致,请你局组织辖区内药品检验需用试验动物的药品生产企业,参照《河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》规定的条件、要求和程序,尽快办理申报实验动物许可证。

    附件:河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

二00三年九月十日

抄送:省试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、省试验动物中心。

 

 

电话:(0311)6266284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Email:xzn@hebmu.edu.cn
主办:河北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
协办:河北省医学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 河北省医学会实验动物学分会
承办:河北省实验动物中心          河北医科大学实验动物学部